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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羊城晚報訊 記者陳荷、實習記者張俊賢、通訊員譚煒傑報道:珠海一女子在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情況下,為病人輸液致其藥物過敏死亡,逃匿三年後被捕歸案。此案近日開庭,該女子被判非法行醫罪,判處有期徒刑10年,並處罰金1萬元。
  11月20日,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此案。2011初,被害人覃女士因身體不適,前去位於南屏北山北街15號的私人診所就醫。據被告人胡某所言,其當時在診所中“打工”,她按照該診所老闆米某指示為病人輸液,導致覃女士藥物過敏反應死亡。經調查,發現胡某所述與事實有所出入,米某當時恰巧外出,胡某獨自實施了接診、配藥和輸液等一系列致覃女士死亡的行為。案發後,胡某和米某先後逃匿。直到今年4月,胡某才被民警抓獲。米某目前仍在逃。調查結果顯示,米某的診所屬於無牌經營,而肇事者胡某僅有初中文化,根本沒有獲得醫師執業資格。
  最終,法院認為胡某在沒有醫生執業資格的情況下行醫,應判其非法行醫罪,處以有期徒刑10年,罰金1萬元。編輯:李傑  (原標題:珠海女子無證行醫致人死亡獲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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