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新華社電 泰國選舉委員會委員頌猜27日說,選委會將在28日下午與看守總理英拉會面時提議將2月2日的大選推遲6個月。
  頌猜說:“大選不宜太晚舉行,否則政府將太久處於職權受限的看守狀態,對國家不利,但解決社會衝突也需要時間,因此,推遲6個月是比較妥當的方案。”
  當天,30個小政黨聯名向英拉上書,要求2月2日大選按原計劃舉行。他們表示,如果大選延遲,將起訴選委會、索取賠償。
  維持安全秩序中心(維安中心)負責人差林當天向示威者發出“最後通牒”,要求他們72小時之內放棄包圍政府部門,否則警察將發動突擊,以違反緊急狀態法和非法入侵政府部門的罪名對所有人實施逮捕。
  反政府集會領導人、“人民民主改革委員會”秘書長素貼稍後表示,所有集會領導人都不會和維安中心進行商談,如果維安中心試圖驅散集會者、重新奪回某個集會地點,其他區域的示威者會趕來增援。素貼號召人們加入示威,但要求他們不攜帶任何武器。
  泰國憲法法院24日裁定原定2月2日選舉可以推遲,但必須由選舉委員會和看守政府共同確定選舉日期,並提請國王發佈相關諭令。  (原標題:泰選委會提議大選推遲半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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